八宿藏语意为“勇士山脚下的村庄”,位于西藏东部,昌都市东南部,境内山高谷深,峡谷相间,地形复杂,江河交错,呈现“七山二水一分地”的地形特点,境内最高海拔6882米,最低海拔2680米,平均海拔4700米,县城所在地白玛镇海拔3260米。下辖4镇10乡,109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307个自然村,总人口10985户50594人,其中农牧民8864户46116人。居住着藏、汉、回、纳西、...
“八宿”藏语意为“勇士山脚下的村庄”。清雍正三年(1725年)划归西藏后,由拉萨功德林寺派人管理。清末,改土归流时并入恩达县。民国初年后,改设八宿宗。1951年,成立八宿宗解放委员会。1959年5月,八宿宗改为八宿县。1964年1月,县政府迁驻白马镇。现辖1区、1镇、14乡、125个村民委员会。2014年11月,昌都撤地设市,八宿县属昌都市管辖。
八宿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昌都市东南部,地处怒江上游,县城所在地白马镇海拔3260米。地理坐标为东经96°23′-97°28′,北纬29°40′-31°01′。东邻左贡县、察雅县,南与察隅县接壤,西靠洛隆县、林芝市波密县,北连昌都市卡若区、类乌齐县。八宿县全县幅员面积12330平方公里(1.233万平方公里)。八宿属三江流域高山峡谷地带,可分为3个自然区:东北部昌都以南的...
八宿县面积12563.55平方公里,下辖4个镇(白玛镇、然乌镇、邦达镇、同卡镇)、10个乡(卡瓦白庆乡、益青乡、吉中乡、吉达乡、林卡乡、拉根乡、郭庆乡、瓦乡、夏里乡、拥巴乡)、110个村(居)委会。县政府驻白玛镇。 区划历程:1960年置白马乡。1974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乡。1987年撤区并乡时沙马、丁卡、白马3乡合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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