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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关于举办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6年07月23日 0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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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计划于2026年8月公开听证八宿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2026年八宿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听证会于2026年8月21日

三、听证会地点

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五楼会议室(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邀请人员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区)直机关单位踊跃参加。

、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听证会举行前(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会举办机构

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会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本县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审查后获得听证代表资格。

5.经确定的听证代表应当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单位: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人:催成朗杰

联系电话:13908956013     0895—4562156(座机)

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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