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公示(二)
2025年07月15日 12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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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川藏公路G3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已经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申请用地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文号 |
土地面积 |
使用年限 |
备注 |
1 |
川藏公路G3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 |
八宿县拉根乡尼巴村和吉达乡拉然村 |
川藏公路G3川藏公路G318线提质改造工程 |
用于项目三段钢筋加工场和四段弃土场 |
八自林发〔2025〕206号 |
0.4676公顷 |
2年 |
|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昌都市八宿县白玛镇白玛上街01号
单位:八宿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电话:13820296309 联系人: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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