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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宿县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2024年07月10日 0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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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合理保护历史建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建司局函科〔20218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通过认证普查、充分调研,积极收集材料、申报历史建筑,并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按照《关于反馈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审查情况的函》(藏建城函〔202456号),拟确定2处历史建筑。

现对拟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711日至715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八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联系部门:八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95-4563118

附件:1.八宿县拟确定历史建筑名单

     2.相关图片

八宿县人民政府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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