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决定:接受陈军辞去昌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罗庆伍为昌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昌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7号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决定:
接受陈军辞去昌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9号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2年12月8日决定任命:
罗庆伍为昌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10号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2年12月8日决定:
罗庆伍代理昌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现予公告。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