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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党的十大、十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保障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近年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八宿县始终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每年召开的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根据昌都市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集合我县实际,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趋势,对我县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明确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重点,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将要点中的任务逐项分解给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予以落实。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一是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法律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坚持进行听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坚持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是积极发挥法制机构把关作用。高度重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坚持四个“必须”原则:县政府常务会以及重要的议事会议必须要法制机构参加并发表意见;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请示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才报送县领导批示;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必须由法制机构统一把关;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意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后,才能报县政府批复。通过法制部门严格把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厘清行政依据。

    一是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照法制办下发的文件目录进行初步清理并通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拟保留、修改、废止和失效的意见,并报法制办备案。经县法制办统一审核,今年共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66件,拟保留224件,废止42件。 二是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采取原牵头起草单位负责组织评估、县法制办审核把关的形式,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效果评估。评估报告全面分析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根据评估对其中问题进行修改,对提高县政府及部门的制度建设水平有较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三统一”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等相结合,通过法制机构事前介入,提供审核服务,不断强化刚性约束,从整体上提高我县行政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其中,对由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起草论证、报送审核程序,由县法制办负责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进一步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一年来,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出具审查意见37件,编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37个。

    (四)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县在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档案,严肃落实追究责任。县政府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一级目标管理,作为评价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工作以及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成立由法制办牵头、监察局、人事局参加的考核小组,采取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机制,通过调阅卷宗、法律素质测试、明查暗访等内部考核方式和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召开社会监督员评议会、法院联席会等外部评议方式,对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考核。对在行政执法责任检查考核中,未达标或因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将受到问责。对违法的执法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形式处理。二是整合监督力量。统一调度监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管人、法制机构管事”的职能。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经济发展中执法频率高、执法范围广的公安、交通、卫生、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了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野蛮执法、无证执法、乱施处罚等违法行为的,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重点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区域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各部门重点公开本单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服务承诺等情况。政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事项采取公开栏、明白卡、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政府的透明度。政府和各部门均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有举报必有答复。

    (五)加强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办案程序;组织复议听证,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举行听证,全年共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4次,并根据听证结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今年以来,我县我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二是严管应诉工作。通过对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对全县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截止11月底,全县共收应诉案件137件,一审结案108件,未结29件。其中变更1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14件,责令履行5件,驳回诉求30件,驳回起诉25件,撤诉26件,移送1件。三是落实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提升领导干部的出庭应诉能力;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开展新《行政诉讼法》视频教育培训和行政复议人员轮训,共有600余人次参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强化出庭应诉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全县法院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80件,实际出庭67件,出庭应诉率达到83.75%。组织开展新《行政诉讼法》与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活动,重点研究行政诉讼证据运用、庭审规范和诉讼程序,掌握应诉答辩技巧,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出声、出效果。四是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依法审查力度,提高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截止今年11月底,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6.41%。一批违法行政案件得到纠正;加强监督检查,对近年来有关行政机关复议意见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报整改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加大考核力度,将纠正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五是完善行政调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争议纠纷合力。截止今年11月底,全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7123起,结案6536件,调解成功率91.75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改革意识没有彻底改变。从了解的情况看,对承接的事项以及具体运行规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还没有作出制度性、规范性的安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导致改革意识不强,思想观念固守尘封,一味的按照老办法照抄、照搬,没有创新意识。

  二是基层接权能力有待加强。简政放权后基层政府部门职能丰富了,但相应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如果没到位,下放的权力将无法正常开展。简政放权后窗口工作量激增,而人员、资金、硬件设施等相应配套没有增强,导致窗口一段时间矛盾突发、常发,因此基层政府部门接权能力有待加强,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财权、人权也应同步推进。

三是行政审批职权数量开展较少。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强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砍掉了近千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百姓办事本应更方便、程序更简洁,但市场主体和社会民众感受却并不十分明显,到少数个别部门办事困难依然重重等。同时,全县各项职权的开展较少,大部分职权甚至没有开展过。

(二)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放管服”改革的宣传力度。建议自治区、昌都市制作“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相关宣传手册,由县一级具体实施,在全县范围内印发,组织学习和实施,同时制作宣传栏、宣传横幅和宣传标语,让基层每一名干部了解“放管服”改革的必然性,认识改革的重要性。

二是建议加强专职人员的培训。建议由自治区、昌都市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县一级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接地气的培训方案,加强基层的业务指导。同时,制定专职人员固定办法,专职人员不能随意调动和更换岗位,保障业务工作的延续性。

三是建议增加政府工作部门的人员编制。目前,八宿县政府工作部门正式机构24个(不含挂牌),共核定行政编制91名,政府办(法制办、应急办)核定编制11名,剩下的平均到每一个政府工作部门为3.5名左右。按照不能超编进人的原则,3.5名编制名额远远不能完成大量的审批等工作,请自治区、昌都市酌情考虑八宿县的实际情况,给予政策性的帮助,增加八宿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编制,切实改变改革各项工作中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状。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开展权力与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积极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权责清单的制度体系,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完成对权责清单体系的升级改造。

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的督查督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督促各单位完善权责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按照“两单”依法行使职权,做好全局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制定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与制度,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责任,实行责任倒查追责制度。

四是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的总体要求,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或县电子商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集约化服务。

五是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综合改革任务的要求,县编办将配合县法制办对全县单位的许可类审批、非许可类审批、其它类事项进行逐一清理,重点对需要盖本部门公章而又不是审批类的其它事项,以及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排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采取上门指导,成熟一家确认一家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并形成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

六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性质、统一机构职能、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运行机制、统一考评机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不断延伸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增设便民服务窗口。达到政务服务体系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效果。

八宿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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