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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涉农补充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八宿县2022年财政涉农补充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县级脱贫巩固规划项目建设,结合我县脱贫巩固工作实际,合理配置到最急需资金投入的地方,集中财力办大事,破解资金零碎、分散、重复交叉等问题,使有限的资金形成“合力”,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现结合八宿县实际,特编制八宿县2022年财政涉农补充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关于印发<于对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 (第二批 )实施补充方案和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1〕72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1]19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2021]106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2021]93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2])35号),《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昌财农指[2022])等文件精神,由村、乡到县逐级选取项目,经八宿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及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乡村振兴为导向,以《八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为引领,以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转移就业培训、生态岗位等政策性补助,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调整充实规划项目组和政策保障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乡村振兴时序及巩固提升计划,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乡村振兴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1)项目规划组成员
长:德嘎旺姆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长: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肖 成 斌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子 雄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林    巍  县政府副县长
唐 玉 生  县政府副县长
王    东  县政府副县长
斯朗永宗  县政府副县长
钱 万 如 县政府副县长
扎西江村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伍金罗布 县人社局局长
    县发改委主任
刘 鹏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贡秋卓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仁青贡布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金 德 明 县商务局局长
扎西江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 东  县水利局局长
嘎玛罗多 县民宗局局长
格桑旺秋  县民政局局长
蒋    亮  县住建局局长
(2)政策保障组成员
长:德嘎旺姆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贡秋卓玛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永金拉姆  县财政局科员
扎西平措  县财政局科员
2.明确主体,权责匹配。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书记抓脱贫巩固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精准施策,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上,因村、因户、因人、因资源精准对应。努力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努力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精细化;立足“十项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农牧区面貌显著改善;立足群众稳期增收,努力为产业长期发展布局谋篇。坚持把脱贫巩固摆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脱贫巩固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巩固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引导群众自力更生。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和“致富带头人+合作社+农户”模式,大力推进农牧区改革,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脱贫巩固的积极性,激发农牧民群众的活力,引领市场、消除“等、靠、要、懒”的思想,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全县辖4镇10乡,109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总人口10793户49664人,其中农牧民8629户45358人。2015年底全县识别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136户16244人,发展条件差,发展能力弱,地方病严重。2016年以来,八宿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举全县之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截止2021底,全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89.36元,同比增长14.07%,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乡村振兴投入新格局,激发区域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脱贫巩固,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脱贫巩固工作扎实推进。
四、工作措施
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一是规划整合。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全县脱贫巩固目标任务,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水利水电工程、脱贫后续及产业发展等资金捆绑使用,形成资金的合力。对脱贫巩固规划内的项目优先支持,充分发挥脱贫巩固规划对乡村振兴衔接推进资金的统筹作用。二是项目整合。依据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2022年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下半年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级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五、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1年共整合涉农统筹资金28152.32万元、2022年上半年整合资金21316.89万元,此次整合资金规模5553.83万元,已到位资金2953万元,其中:202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53万元、2022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预计下半年到位资金2600.83万元。
六、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投入方向
2022年财政涉农补充资金为5553.8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53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00万元,预计下半年到达中央财政资金2600.83,计划实施项目15个,分别投入到产业发展类项目4个总投资1878万元,资金占比33.81%、农村安全饮水提升类、道路提升类项目10个,总投资1075万元,资金占比19.36%,生态岗位补助类1个总投资2600.83万元,资金占比46.83%。
一、产业发展类(4个)
1.八宿县物联网高效种植工厂
责任单位:八宿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领导:钱万如
人:扎西江村
实施地点:八宿县白玛镇旺比村
建设任务:建设21300平方米(约32亩)物联网高效植物工厂,包含公共区域、全天候高效智能温室大棚(21000平方米)、物联网管控系统、营养液储罐、中央控制系统、专利种植设备、中央育苗室和温湿度控制系统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000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558.5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41.41万元。
进度计划:,4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预计受益125户576人,其中:受益人口56户276人。预计年户均增收1500元。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白玛镇管理,白玛镇旺比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农业农村局日常管护,八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2.吉中乡卡琼村紫花苜蓿种植项目
责任单位:吉中乡人民政府
分管领导:李子雄
人:潘天鹏
实施地点:八宿县吉中乡卡琼村
建设任务:土地平整及改良200亩、购买种子、薄膜、农具、有机肥料、鼠害防治物资、起垄覆膜播种一体机、旋耕机等,修建水利灌溉设施、围栏固定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8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201.7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24万元。。
进度计划:4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98户34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36户136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吉中乡管理,吉中乡卡琼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吉中乡卡琼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3.八宿县益青乡蔬菜种植项目
责任单位:八宿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领导:
人:扎西江村
实施地点:八宿县益青乡
建设任务:土地改良10亩、新建双膜单拱单棉被日光温室蔬菜大棚17栋,单栋面积339.5㎡、喷淋灌溉、供电等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50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436.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3.5万元。。
进度计划:4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50户503人,其中:受益脱贫户62户201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益青乡管理,益青乡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益青乡人民政府负责管护,八宿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4.八宿县同卡镇绵羊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八宿县农业农村局
分管领导:
人:扎西江村
实施地点:八宿县同卡镇
建设任务:养殖绵羊351头,配套暖棚、饲草料仓库、管理用房,围墙大门等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20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213.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6万元。
进度计划:4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87户420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2户134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同卡镇管理,八宿县同卡镇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同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八宿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二、农村安全饮水提升类(10个)
(一)农村安全饮水提升类(8个)
1.沙木村、旺比村农村安全饮水取水口改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白玛镇沙木村、旺比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枢纽一座、沉砂池一座;新建堤防一座,长200米,堤防采用铅丝石笼结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24.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24.4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217.66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732万元。。
进度计划:3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110户45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40户140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白玛镇管理,八宿县白玛镇沙木村、旺比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白玛镇沙木村、旺比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2.八宿县白玛镇日吉村水塘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白玛镇日吉村
建设任务:新建库容200立方米砼水塘一座,新建进水口一座,安装放水闸一座,保障日吉村150亩经济林灌溉用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4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6.47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25.675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0.7941万元。
进度计划:3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12户68人,受益人数25户145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白玛镇管理,八宿县白玛镇日吉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白玛镇日吉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3.八宿县林卡乡卡龙村灌溉水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林卡乡卡龙村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口1座,维修水渠1KM,取水枢纽及渠道采用C25砼浇筑,渠道断面为0.4m*0.4m(宽*高),渠系建筑物22座,其中:分水口20处,农桥2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3.6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3.68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42.369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3104万元。
进度计划:3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脱贫人口9户34人,受益人口18户79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林卡乡管理,八宿县林卡乡卡龙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林卡乡卡龙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4.八宿县瓦达村灌溉水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拉根乡瓦达村
建设任务:维修取水口1座,将受损砼渠道改为φ200PVC管道、安装PVC管道2000m,渠系建筑物15座,其中:分水口10座,简易山洪渡槽5座。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9.2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9.26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57.482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7778万元。
进度计划:3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总人口78户353人,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24户104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拉根乡乡镇管理,拉根乡瓦达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拉根乡瓦达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为行业监督主体。
5.八宿县拉根乡瓦来村灌溉水渠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拉根乡瓦来村
建设任务:  新建取水口1座,更换受损φ200PE管400m,修建固定墩4座,保障拉根乡瓦来村486亩耕地用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0.7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0.74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29.817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0.9222万元。
进度计划:3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总人口32户163人,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13户98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拉根乡管理,八宿县拉根乡瓦来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拉根乡瓦来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6.八宿县拉根乡冷贡村水塘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拉根乡冷贡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塘一座,库容600m³,放水闸1座,保障拉根乡冷贡村350亩耕地灌溉用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8.3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35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37.199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505万元。
进度计划:3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47户230人,受益总人数76户436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拉根乡管理,八宿县拉根乡冷贡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拉根乡冷贡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7.八宿县邦达镇同尼村水渠水塘维修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邦达镇同尼村
建设任务:维修取水口1座,将受损砼渠道改为φ200PVC管道、安装PVC管道1800m,渠系建筑物18座,其中:分水口15座,检查井3座。保障邦达镇同尼村150亩经济林灌溉用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0.1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0.13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68.026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1039万元。
进度计划:6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49户230人,总受益人数126户454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邦达镇管理,八宿县邦达镇同尼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邦达镇同尼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乡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8.八宿县同卡镇亚同村饮水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水利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同卡镇亚同村
建设任务:购买φ200PE管2000米和φ110PE管5000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7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64.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1万元。
进度计划:5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110户454人,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40户140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同卡镇管理,八宿县同卡镇亚同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同卡镇亚同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水利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道路提升类(2个)
1.八宿县吉达乡果拉村、江查村道路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乡村振兴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吉达乡果拉行政村果绕自然村、江查村。
建设任务:果绕自然村道路升级改造、挡防设施;江查村改扩建100米水泥路面新建排水设施、挡防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14.0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14.03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401.609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4209万元。
进度计划:6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58户24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25户92人。
资产主体: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吉达乡管理,八宿县吉达乡果拉行政村果绕自然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吉达乡果拉行政村、江查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交通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2.八宿县邦达镇查龙村公路工程
责任单位:八宿县乡村振兴局
分管领导:
人:
实施地点:八宿县邦达镇查龙村
建设任务:路面硬化改造800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0.9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00.94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补助资金97.911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0282万元。
进度计划:4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0户11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4户76人。
项目建成后,计划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八宿县吉达乡管理,八宿县吉达乡果拉村群众作为受益主体,由八宿县邦达镇查龙村村委会负责管护,八宿县交通局作为行业监督主体。
三、生态岗位资金类
1.2022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八宿县生态环保局
分管领导:四郎永宗
人:何彩霞
实施地点:八宿县
建设任务:发放12558人生态岗位补助。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600.8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600.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00.83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6个月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2558人。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八宿县脱贫巩固攻坚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政策资金保障组,县委副书记、县长德嘎旺姆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贡秋卓玛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按照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会议、支部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各级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要求,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市级财政配套安排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的资金,结合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
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管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坚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脱贫巩固重点区域聚焦,向自然资源贫乏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单位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优先支持愿望强烈、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群众和经营组织,以及减贫成效明显的项目,经县乡村振兴局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以本县脱贫数据为依据,瞄准重点对象,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资金安排方向。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对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局统筹管理整合专户资金,县财政局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据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4.绩效评价。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于11月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及县本级安排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群众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乡村振兴局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委处理;三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脱贫巩固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完善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健全考评指标,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将考评结果与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绩效好、监管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加大通报表彰力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其优秀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限时整改。

附件:1.八宿县2022年财政涉农补充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明细表;


序号 县(区)、乡(镇)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所在乡村名)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
金额(万元)
行次 1 2 3 4 8
合计

5553.83
(一)生产展类(4个)


1878.00
1 八宿县白玛镇 八宿县物联网高效种植工厂 白玛镇旺比村 建设21300平方米(约32亩)物联网高效植物工厂,包含公共区域、全天候高效智能温室大棚(21000平方米)、物联网管控系统、营养液储罐、中央控制系统、专利种植设备、中央育苗室和温湿度控制系统等。 农业农村局 1000
2 八宿县同卡镇 同卡镇绵羊养殖项目 同卡镇 养殖绵羊351头,配套暖棚、饲草料仓库、管理用房,围墙大门等设施。
农业农村局 220
3 八宿县吉中乡 吉中乡卡琼村紫花苜蓿种植项目 吉中乡卡琼村 土地平整及改良20亩、购买种子、薄膜、农具、有机肥料、鼠害防治物资、起垄覆膜播种一体机、旋耕机等,修建水利灌溉设施、围栏固定等 吉中乡人民政府 208
4 八宿县益青乡 八宿县益青乡蔬菜种植项目 益青乡 土地改良10亩、新建双膜单拱单棉被日光温室蔬菜大棚17栋,单栋面积339.5㎡、喷淋灌溉、供电等配套设施 农业农村局 450
二、基础设施类(10个)


1075
(一)水利基础设施(8个)


560.03
1 八宿县白玛镇 八宿县白玛镇日吉村水塘工程 白玛镇日吉村    新建库容200立方米砼水塘一座,新建进水口一座,安装放水闸一座,保障日吉村150亩经济林灌溉用水。 水利局 26.47
2 八宿县 八宿县林卡乡卡龙村灌溉水渠维修工程 林卡乡卡龙村   新建取水口1座,维修水渠1KM,取水枢纽及渠道采用C25砼浇筑,渠道断面为0.4m*0.4m(宽*高),渠系建筑物22座,其中:分水口20处,农桥2座。 水利局 43.68
3 八宿县拉根乡 八宿县瓦达村灌溉水渠维修工程 拉根乡瓦达村 维修取水口1座,将受损砼渠道改为φ200PVC管道、安装PVC管道2000m,渠系建筑物15座,其中:分水口10座,简易山洪渡槽5座。 水利局 59.26
4 八宿县拉根乡 八宿县拉根乡瓦来村灌溉水渠维修工程 拉根乡瓦来村 新建取水口1座,更换受损φ200PE管400m,修建固定墩4座,保障拉根乡瓦来村486亩耕地用水。 水利局 30.74
5 八宿县拉根乡 八宿县拉根乡冷贡村水塘工程 拉根乡冷贡村    新建水塘一座,库容600m³,放水闸1座,保障拉根乡冷贡村350亩耕地灌溉用水。 水利局 38.35
6 八宿县邦达镇 八宿县邦达镇同尼村水渠水塘维修工程 邦达镇同尼村    维修取水口1座,将受损砼渠道改为φ200PVC管道、安装PVC管道1800m,渠系建筑物18座,其中:分水口15座,检查井3座。保障邦达镇同尼村150亩经济林灌溉用水。

水利局 70.13
7 八宿县同卡镇 八宿县同卡镇亚同村饮水提升工程 同卡镇亚同村   购买φ200PE管2000米和φ110PE管5000米 水利局 67
8 八宿县白玛镇 沙木村、旺比村农村安全饮水取水口改造维修工程 沙木村、旺比村 新建取水枢纽一座、沉砂池一座;新建堤防一座,长200米,堤防采用铅丝石笼结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 水利局 224.4
(二)道路交通类(2个)


514.97
1 八宿县吉达乡 八宿县吉达乡果拉村、江查村道路提升工程 吉达乡果拉村、江查村 果绕自然村道路升级改造、挡防设施;江查村改扩建100米水泥路面新建排水设施、挡防设施 乡村振兴局 414.03
2 八宿县邦达镇 八宿县邦达镇查龙村公路工程 邦达镇查龙村 路面硬化改造800米。 乡村振兴局 100.94
三、生态岗位


2600.83
1 八宿县 2022年下半年生态岗位补助 八宿县 12558名生态岗位补助资金 生态环保局 26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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