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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暨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4-18   浏览次数:   【字体:

八宿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4月3日在八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八宿县财政局

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八宿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八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八宿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立足县委“1458”发展思路,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力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民生领域支出,稳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在奋力推动八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情况。总财力为252,5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上升5.5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422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48,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878万元,上解支出252万元,调出资金2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54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4,429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1,049万元,其中:增值税8,059万元,企业所得税496万元,个人所得税578万元,资源税1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15万元,印花税348万元,耕地占用税511万元,契税84万元,环境保护税收入78万元。非税收入3,942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2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81万元,罚没收入1,41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17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53万元,国防支出1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39万元,教育支出34,1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66万元,农林水支出45,4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5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4,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18万元,其他支出15,00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9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55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82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7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00万元,调入资金246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5,764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资金4,788万元下年度继续安排支出。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决算后据实调整。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234.4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55,769.6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464.79万元)。

参照法定债务管理的棚改债务-八宿县白玛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务年初余额8,575万元,2025年化解3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化解300万元。我县参照政府法定债务管理的棚改债务余额为8,275万元。

)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认真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打好保稳定强经济抓生态、固边防组合拳,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锚定重大战略,发挥财政支撑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四件大事,县级财政全力保障三保、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确保教育均衡性发展稳步向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投入资金25,039.6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0,541万元、县域环境监测治理投入42万元、森林生态保护投入4,032.98万元、生态岗位补助投入4,344万元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投入6,079.69万元。在商贸消费方面投入资金3,489.99万元,其中:促消费补贴资金315万元、邮政快递进村补贴资金42万元招商引资资金50万元、县城镇商贸中心建设资金523.74万元、珠巴物流园区建设资金2,559.25万元。在保障县域社会治安稳定方面投入资金2,837.89万元,其中:信访维稳经费100万元、民工工资保障金200万元、应急专项经费100万元、维稳专项经费60万元公检法司专项资金2,377.89万元。在支持国家边防力量建设方面投入资金612.5万元

2.锚定拓源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挖增收潜力,努力拓展生财渠道,持续培育财源税源,会同税务局依法严格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59%。争取上级支持,用好用活中央和自治区明确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扎实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倾斜支持,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76,422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2,800万元,重点支持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事业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厘清国有资产权属。支持国有企业整合重组资产清、解决历史遗留等问题,国有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339万元。坚决落实习惯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实行三公经费限额管理,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锚定加力提效,释放财政政策效能。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建立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分管领导包保负责、财政部门按月调度、主管部门常态督促的多层级联动机制预算执行进度提升。支持释放消费活力,投入资金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5万元,存量资金200万元,核销509.54万元,拉动消费2176.3万元,杠杆率4.27倍。

4.锚定以人为本,彰显财政民生温度。坚持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民生实事,落实32,854.34万元支持实施28项民生实事和自治区追加实施的10项民生实事,落实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补助标准,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扎实有效。统筹安排1,386.79万元支持高海拔地区干部职工供氧保障,为干部职工健康保驾护航。坚持就业优先,落实4,437.41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牧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持实施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县安排教育经费34,198万元。推进健康八宿建设,统筹安排13,972万元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育儿补贴、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等政策落实。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投入300万元支持蓝色八宿艺术节举办,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5.锚定重点领域,助推工作提质增效。重视三农投入,落实18,850.03万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项目29个。落实1,530.44万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后续管护,中小河流治理,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与灌溉保障。安排984.26万元,支持实施畜牧、粮油、水果、蔬菜、名特优新农产品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粮食、蔬菜、肉蛋奶产量分别达1.19万吨、0.55万吨、0.42万吨0.85万吨。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森林管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补偿政策,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和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等重点工作,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安排331.16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落实543.57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3户。

6.锚定风险防控,保障财政安全运行。织密惠民资金安全网,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运用,全年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25项,阳光发放补贴资金17,989万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财政部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大事要素保障有力,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财政工作仍面临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财政紧平衡状态更加凸显;预算执行仍存在中梗阻问题;债券申报积极性不高、项目储备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全链条还需加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工作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历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届历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锚定“产城景融合发展的文旅示范县、推进昌林一体化和融入雅江经济带的桥头堡”战略定位,深入实施“1458”县域总体发展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保持必要的债务规模和支出总量,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情况

1.全县收支。202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204,491.3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621.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2,4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165万元全县总支出204,49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503.78万元,预备费304.6万元,调出资金266万元,上解支出2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165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75.71万元,国防支出118.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995.09万元,教育支出29,282.6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33.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1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931.42万元,农林水支出28,373.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598.5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53.78万元,预备费304.6万元,其他支出7,152.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16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748.6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预计为8,400.9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6.92万元,调入资金2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8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计为8,400.92万元。收支平衡。

(三)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2026年拟申报债券项目1个,资金需求9,165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项目1个,资金需求9,165万元。预算执行中我们将加强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衔接,在限额内做好债券申报工作。新增债券待市转贷我后,依法编入预算调整(草案)并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截至目前,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234.42万元(一般债务限额55,769.6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464.79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7,234.42万元(一般债务余额55,769.6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464.79万元)。

参照法定债务管理的棚改债务-八宿县白玛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务年初余额8,275万元,计划安排资金35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本金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6年预算执行年度开始后,如本预算草案仍未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为保障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们将提前下达以下支出:部门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六)2026年财政支持重点

1.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持续巩固团结稳定的政治和社会局面。安排100万元支持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支持社会治理模式和维稳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安排维稳专项经费100万元和信访专项经费100万元,保障开展打击非法组织、扫黑除恶、禁毒、反恐、信访案件等行动必要经费支出。按照10万元/村标准继续支持村级党组织建设。统筹安排50万元用于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提升支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赓续,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保障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做好优抚对象经费保障。

2.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持续巩固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安排3,712.48万元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统筹安排103.33万元用于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土绿化等重大项目申报。继续安排5,193万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安排180万元支持垃圾填埋场运行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等安排1,000万元支持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持续巩固国家安全屏障。统筹安排110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统筹安排52万元持续巩固网格化建设,统筹安排58.86万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安排27.22万元用于储备粮油保管、轮换支出安排2,756.96万元保障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待遇。安排200万元用于开展第二届“红色昌都·振兴奋进”群众性比赛活动。

4.支持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动能。统筹安排30万元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安排32,214.28万元加快县域公路通畅。安排539万元支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安排250万元支持促消费、稳物价。统筹安排150万元支持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安排6,584.83万元培育壮大畜牧、粮油、水果、蔬菜、名特优新农产品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5.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统筹安排2,504.72万元支持个人创业就业和城乡居民转移就业,扩大就业容量。安排37.14万元医疗保障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建设。统筹安排12元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统筹安排693万元做好海拔3000米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及中央或自治区保障经费的编制外专项聘用人员用氧保障。承接落实社会保障领域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325.99万元用于养老医疗基金的补助。安排1,508.53万元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等。地方财政收入的25%3,022万元用于教育经费,重点支持教育三包教师工资、义务教育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工作落细落实。

6.支持能力提升,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统筹安排3,000万元保障地方土地储备支出需求。安排280万元支持开展地方性事务。安排15万元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安排26万元支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安排劳动执法经费20万元,保障劳动者每一分收获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65万元。滚动设立信访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

三、2026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厚植财源强基础攻坚发展解难题

深耕财源建设基础,加强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的税源集群发展。争取上级支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主动学习和争取政策,做大做优做实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债券资金、转移支付和试点示范类项目奖补资金,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资产盘活,清查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和资金,探索推进集中统筹、分类运营与有偿使用,创新配置与融资方式,实现规范处置与价值最大化,切实将资源潜力转化为现实财源。

(二)有保有压优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对重大战略、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把习惯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思维方式和纪律要求,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加大对教育、社保、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三)财政改革深推进,科学管理强效能

推进以绩效为导向、以零基为方法、以信息化为支撑的2+1现代财政综合管理体系和先谋事后花钱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资产管理四类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层的支出标准体系框架,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标准体系。

(四)防范风险于未然,严守底线护安宁

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协同,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联动,保持对隐性债务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构建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闭环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各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专项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防范金融风险基础。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定期统筹分析财政收支结构、重点项目支出、财力变化趋势、库款保障水平等运行因素,研判财政运行规律,提升对财政运行风险的前瞻预见和处理能力。

(五)财政监管强支撑,常态治理督执行

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监管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持续推进群腐集中整治,强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常态化推进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常态化开展关键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绩效评价和基层财会监督检查,承接落实专项领域财经纪律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管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

(六)广纳各方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关心关切。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人大预算联网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针对性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工作。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编制政府预算、推进财政改革、制定财政政策中。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努力进取、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努力为蓝色八宿提供坚实保障!


【名词解释】

1.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预算草案: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7.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补充和运用,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9.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尚未下达地方和部门、留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11.地方政府债务:包括隐性债务、法定债务,法定债务又包括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只有省级财政部门具备债券发行资格,转贷各地市、县区)。

12.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

1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4.再融资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按照财政部规定采取借新还旧的办法,发行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及存量债务的债券。

15.预备费: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6.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应和有效控制,保障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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