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各位车主:
为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八宿县第二小学停车场、消防队对面停车场及老干部局停车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经研究决定,上述三个停车场自即日起实行免费开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停车场
八宿县第二小学停车场、消防队对面停车场、老干部局停车场。
二、免费期限
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为期半年)。
三、停放须知
1.停放要求: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车位内,一车一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及无障碍车位。
2.单次停放:单次最高停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按照原定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3.车辆安全:本停车场仅提供场地使用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请车主离车前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4.合规停放:禁止停放货车、大型工程车辆及报废车辆。如发现违规停放,管理方有权对车辆进行相应处置。
5.共同维护:请自觉维护停车场内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6.禁止长期占用车位、停放故障车辆或存在违规情形车辆,违者管理方有权依法依规处理。
感谢广大车主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出行愉快!
八宿县藏东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