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宿县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
县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部署,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领导及工作部署,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网信委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县委网信委提出工作建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组织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做好正面宣传八宿县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六)贯彻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防范和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藏独”反宣渗透;负责县内主要媒体及记者站的监督管理。
(七)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互联网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处置协调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协调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口径,推动全县信息化工作。
(八)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九)组织起草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网络党建工作;推动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管理、发展、联系和服务互联网社会组织;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负责相关法规、规章的实施和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国家标准;依法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制度;承担网络人士的统战工作。
(十)统筹推进技术管网能力建设,做好预知、预警、预置工作;实现对数据信息流动的实时感知、对重点人群动向的跟进监测、对有害信息的预警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技术体系、网络应急指挥体系;负责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创新管控能力建设和管理机制,实现精准封堵。
(十一)负责社会网络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网站、论坛、电子邮件、微博、微博客、QQ、微信、网络直播、短视频、小程序等具有社会动员功能网络应用的属地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移动互联网管理,推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承担移动端新媒体新应用创新发展和属地管理。
(十二)贯彻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网络信息安全审查的有关政策;依法承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核上报工作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网站登记备案、接入以及网络行为主体身份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全县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体系,协调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技术系统科研攻关和本地化应用研究,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
(十四)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拟订全县网络安全相关措施,推进网络安全有关工程建设,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拟订网络新闻信息传播措施和制度,组织协调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网上正能量传播;负责网络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十六)推进网络阵地建设,负责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负责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十七)贯彻落实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指导相关行业开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组织开展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监管;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网络金融信息发布、传播监管制度及工作机制。
(十九)贯彻落实互联网数据管理有关政策和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技术标准;指导涉及全县互联网安全运行的重大工程和系统建设的规划、论证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二十)组织拟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负责网络评论工作,指导推动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网络评论工作和网络评论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
(二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二十二)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统筹协调全县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核查、处置、激励工作;依法规范互联网舆情服务市场。跟踪研究境外涉藏舆情,研究制定对外宣传对策和涉藏舆论斗争策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藏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负责拟订对外宣传口径,配合做好人权宣传工作。
(二十四)负责拟订、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二十五)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二十六)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
(二十七)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八)贯彻执行关于涉藏外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对外文化、广播电视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二十九)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单位的干部;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三十)对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领导八宿广播电视台。
(三十一)完成县委及县委网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