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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人大机关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 2020-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八宿县人大机关职能配置

人大专门委员会

(一)人大法制司法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议案、质询案;负责自治区、昌都市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受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委托,负责涉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负责涉及内务司法监察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负责对本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的登记、交办、督办工作;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人大机关五年普法工作;负责联系昌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二)人大财经农牧城建环保委员会。负责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负责对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联系昌都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三)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负责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侨务工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侨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组织、监督、促进办理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承办人大代表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联系昌都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༯span>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有关监督工作辅助事项;负责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及其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县内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的选举、辞职、罢免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受理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的来信来访,以及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检举、揭发、控告;负责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为常委会履职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人大机关各项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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