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八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上级党委决定和县委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八宿、法治八宿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 八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政法信息基础设施共建互享、互联互通和开放兼容的政策意见,指导政法各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全县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政法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