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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八宿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八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县委及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保障三保,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好青山绿水保卫战,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昌都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平稳。

(一)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1年,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八宿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

1.维护预算法定权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不断硬化预算约束,做到资金申请有法定依据,预算安排依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按法定步骤。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审核、下达程序,不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按照一本预算、一个口子的要求,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项目库建设,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发挥中期财政规划对预算安排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增强预算管理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促进财政支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和约谈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或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严格预算追加,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未列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一律不予安排。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

4.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为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突发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八宿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八宿县政府性债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了债务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程序步骤,全面规范了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大大提高了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5.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6.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公开预决算,逐步推动部门重点项目向社会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县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7.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强预算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等工作,持续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带头遵守财经法纪,确保财政资金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要求使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决定,不断改进财政管理工作。

(二)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收支执行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2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32%,同比上年增长5.32%。上级补助收入1475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616万元,调入其他资金8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63468万元。全县总支出为163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550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00万元,专项上解上级支出857万元,收支相抵;超收收入36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为2524万元,其中:增值税1586万元,所得税422万元,资源税17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2万元,印花税78万元;契税3万元;环境保护税68万元。非税收入为4678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08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30万元,罚没收入28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91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177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5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9453万元,国防支出 1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为10627万元,教育支出为222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为131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为58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8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72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为9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12105万元,农林水支出为602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为2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为71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为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6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万元,其他支出为30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49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8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67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679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1年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三保”、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要求,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各方财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了2021年重点支出和政策的有效落实。

1.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的首位,严守这个基本中的基本、底线中的底线。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落实三保支出,2021年落实地方标准三保支出共计93469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28%,其中:保基本民生资金34473万元,保工资资金52411万元(含西藏特殊津贴增资部分),保运转资金6585万元。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清理,逐步消化以前年度提标扩面的地方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系好风险管理的安全带,确保基层财政可持续。

2.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财政支出突出位置,持续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财政投入保持总体稳定。2021年度,共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8152.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297.65万元、自治区资金5635.78万元、市级资金535.09万元、县(区)级资金683.8万元。主要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贷款贴息、生态保护岗位补助等。

3.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国土绿化行动工作,强化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和治理,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共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26244.53万元。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各类政策补助,共下达落实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生态补偿政策资金14062.28万元。

4.大力支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农牧业生产。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三是支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转移支付制度作用,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四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村级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继续实施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政策。

5.保障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基层倾斜,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956万元,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月生活补助资金及体检费585万元,落实社区建设、乡镇人大保障经费、基层团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经费等70万元。保障强基惠民工作经费374万元,拨付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353万元。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待遇提高2,041元,达到每人每年33,270元,其他村干部待遇提高1,003元,达到每人每年16,636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标准按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半执行。

6.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提高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85元提高到615元。健全社会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政策,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3,213元提高到14,196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070元提高到7,59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费每人每年1,321元提高到1,42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照料护理费每人每年1,982元提高到2,129元。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到9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713元提高到5,060元。

7.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着力实施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程,落实好高海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助政策,建立市、县医院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推动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向县一级倾斜,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大对乡(镇)医疗卫生投入。

8.支持社会综合管理。加强政法部门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水平和办案处突能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法检两院深化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县级法检两院上划市管前期工作。做好强基惠民、双联户创建、创新寺庙管理、基层党建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支持措施。

9.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完善了我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绩效评价。全面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并通过改革系统完成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

10.保障重点工作落实。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重点工作,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经费。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经费1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5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498万元。

总体看,2021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这是党中央亲切关怀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及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依然不足,经济增长依靠外力推动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财政收入难以持续保持大幅度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存在结构固化、支出僵化等问题;项目储备严重不足,行业部门前期工作滞后,资金等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预算执行力差、执行不均衡、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预算调整追加频繁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22年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市委二届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2年度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工作方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改善民生,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对标对表。严格按照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逐项梳理财政保障事项,做到应保尽保

2.压缩一般,保障重点。在2021年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围绕全力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重点支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3.强化零基,突出绩效。有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质性推动财审联动绩效管理,加大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审计整改、支出进度挂钩力度。

4.倾斜基层,防范风险。加大财力下沉,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5.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6.优化配置,强化监督。坚持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坚持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收支。2022年全县总财力预计为138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0.8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7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56%;上级补助收入120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2.65%;调入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4万元,结转结余资金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0485万元。全县总支出138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0.88%

2)县本级收支。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138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7150万元,上级补助预计为120908万元,调入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为364万元,结转结余资金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0485万元。安排县本级支出预计为138907万元,主要科目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18451万元,国防支出预计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计7107万元,教育支出预计240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计1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1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135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计109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计4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计1879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计318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计2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计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计7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计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336万元,其他支出预计1939万元,安排本级预备费1550万元,安排债务付息支出1251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3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2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227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2275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为7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0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9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为798万元。收支相抵。

4.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全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125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1336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如本预算草案仍未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为保障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我们将提前预录以下支出:部门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县(区)部分转移支付,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四)2022年财政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县政府的决策,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拓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1581万元,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对村文化室建设、民间艺术团、村(居)文艺演出队等给予补助。支持文艺创作,鼓励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保障经费投入。支持市融媒体中心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支持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做好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品牌,保障宣传活动经费。支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规范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

2.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科技创新,完善科技投入体制,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45万元,全面支持重点领域科技建设,支持与国家、自治区在科技领域开展多方位合作。

3.支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支持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推动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增收。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巩固实施涉农十项惠民措施,安排农业、水利、乡村振兴衔接等涉农资金31881万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现代种业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中养殖业保险费率从2%提高至3%。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对列入扶持对象的村,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最新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标准。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动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

4.支持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用好基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化投资结构,重点用于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全面落实经济开发区收入全留政策,安排县本级税收返还资金536万元。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文旅交融经费354万元。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统筹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政府投资股权分红体制。继续执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5.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聚焦稳企扩岗保就业,持续落实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优惠政策,实施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等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激发民营、中小微企业活力创造力。

6.支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1)支持稳就业促增收。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实施农牧民群众转移就业增技长智计划,推进订单、菜单、工单三单式培训和以工代训。积极推广通过以工代赈促进农牧民增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继续落实好乡村振兴专干和四类人员待遇政策。

2)支持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围绕六个提升的目标,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改革发展。安排教育事业支出24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27%,其中本级投入1584万元(按照上年收入的22%投入)、困难大学生资助本级投入200万元。继续实行教育三包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提高中职、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经费生均标准,支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支持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培训。继续支持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开展。

3)支持健康八宿建设。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救治能力建设,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340万元,县级投入600万元用于综合医院人才引进。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新标准年人均615元。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继续安排医疗卫生专项资金825万元,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好高海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奖励补助政策。继续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市、县人民医院、藏医院、妇保院升级改造。继续实施优生优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大力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支持藏医药事业发展传承。

4)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城乡、覆盖全县、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原则,持续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的保障,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按照月人均205元执行。加强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按照每人每月910元、每人每年5,060元继续执行,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按照14,196元继续执行,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按7,590元继续执行。继续落实三老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群体的生活补助政策。安排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27万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支持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安排资金291万元,支持干部职工周转房、廉租房建设。按照国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的待遇经费保障。

7.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加快建设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安排节能环保资金5193万元,重点支持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节能减排等。支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垃圾无害化处理资金276万元。支持重点地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转移支付引导作用,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等,对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迁出地生态修复予以补助,推动实现群众共同富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8.支持夯实长治久安基础。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做好财力保障,支持社会治理模式和维稳制度体系建设,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公安、维稳大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深入实施干部驻村驻户、城镇网格化管理、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等活动。开展打击非法组织、扫黑除恶、禁毒、反恐等行动。支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安排维稳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值班费)、落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政策,按10万元的标准继续支持村级党组织建设。安排消防业务专项资金171万元。安排基层党建经费361万元。安排安全生产监管资金8万元。

9.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三、2022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2022,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改革总体部署要求,坚决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精准发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深入统筹推进绩效预算、零级预算、预算管理一体化“2+1”财政管理改革。

1.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加快建立健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积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取消或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以财审联动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健全财政、审计部门信息共享、指标共商、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等机制,推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更加突出保重点、压一般。对存量资金动态清零,打破单位结余资金、自有收入固化格局。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夯实项目库管理基础,对部门项目支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研究推进现金流管理,对于当年难以形成实际支出、不能细化至具体使用单位的资金,不予安排或递延至以后年度。

3.继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成果,以项目库为基础,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规范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规范和统一各级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实现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之间及上下级预算之间的业务环节无缝衔接和有效控制,确保预算管理全流程合法合规。

(二)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深入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纳入公开范围。

(三)抓好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坚持预算法定,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批复下达预算,严格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加大预算执行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挂牌督办、内部通报、末位约谈等方式,加强考核结果在奖惩机制中的具体运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及时收回不符合进度要求和长期沉淀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认真落实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涉企财政资金管理。

(五)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相关要求,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预算审查监督职权,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严格按照人大要求报送预算相关资料。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相关建议,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实施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存在重大审计问题、屡审屡犯的部门,取消或减少相关项目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攻坚克难补短板,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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