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八宿县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 2026-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节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1

教育帮扶 …………………………22

医疗帮扶…………………………28

住房安全…………………………40



八宿县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

第一节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1.哪些人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针对全市农牧民,以当年确定的监测范围收入为参考标准,综合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受其它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牧户。

2.监测对象有哪几种类型?

:监测对象有三种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具体概念如下:脱贫不稳定户是指:在已脱贫户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是指:除已脱贫户外的在其余一般农牧户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 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牧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大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各类因素影响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牧户,这类农牧户群体可以是已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牧户。

3.防止返贫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2025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500元及以下作为监测范围,对象包括全市农牧区人口中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的人口中,没有享受城镇低保等相关保障政策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体。

4.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条件是什么?

: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一套综合体系,主要包括农 牧户的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工作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牧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牧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具体工作中可分两大类情况:一是农牧户人均纯收入 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 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农牧户,一般应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二是虽然农牧户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大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各类因素影响致使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 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 风险的农牧户,一般应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5.“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具体监测哪些内容?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主要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义务教育主要监测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办学条件保障不到位造成适龄少年儿童失学辍学的农牧户(因自身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除外);基本医疗主要监测因各类疾病导致刚性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牧户;住房安全主要监测目前居住用房为唯一自住用房,且受自然灾害影响或房屋使用年限过于长久等,导致房屋出现安全隐患,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或D级的农牧户;饮水安全主要监测因自然灾害、水源变化等原因,按照脱贫攻坚战农牧区饮水安全验收标准检验,水质不达标,无法饮用或饮用后造成不良后果的农牧户。

6.认定监测对象是否有时间要求?

:认定工作要结合实际简化程序,公开公正,从农牧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要提高工作效率,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可以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可不重复比对。制定帮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7.监测对象系统录入的识别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如何做到“早发现”?

:常态化识别的监测对象以县级批准时间为准,批准后10天内完成系统录入。进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并经核实认定的监测对象,以录入“绿色通道”的时间为准。通过农牧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及时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点、风险因素、风险群体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互为补充,相互协调。

8.认定监测对象需要哪些程序?

:认定程序和环节需包括:农牧户自主申报、乡村级入户核实、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分户复核、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要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或授权批准。

9.农牧户如何自主申报?

:通过乡村干部12317 咨询服务电话、防贫监测手机APP,易返贫致贫户一键申报“二维码”等渠道,接受农牧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农牧户家庭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对于走访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发现的,由工作人员在入户时指导农牧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等无法提出申请又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由村委 (社区)和驻村工作队帮助其提出纳入申请。申请纳入监测范围的农牧户,应承诺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可靠,并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

10.民主评议应通过什么方式开展?

:各地可结合实际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确保过程结果公开公正。

11.如何做到精准施策?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要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同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跟踪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尽快将帮扶措施落实到位。要准确认定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风险单一的,要及时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要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要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着力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产业就业等开 发式帮扶措施,引导勤劳致富;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要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12.对监测对象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有什么要求?

:开发式帮扶是指通过提供劳动机会,帮助提高劳动技能或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或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开发利用土地、房屋或其他生产资料等途径,促进农牧户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帮扶措施。对监测对象实施开发式帮扶要以促进稳定增收为根本目的,要注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要带动监测对象就业或参与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环节,直接发钱发物、入股分红和对提升劳动能力没有直接作用的技能培训不属于开发式帮扶措施。

13.如何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监测对象实施帮扶?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综合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社会帮扶力量等,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完善奖补政策设计,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开展小额信贷贴息、发展类补贴等,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引导监测对象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支持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 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象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到帮扶车间就业,优先聘用从事公益性岗位;对跨区就业的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具备条件的项目按规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收。

14.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条件是什么?标注“风险消除” 应履行哪些程序?

:风险消除条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程序:参照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程序包括乡村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环节。

15.风险消除时,多长时间算收入持续稳定?

:过渡期内,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16.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哪些政策可以延续?期限多长时间?

答: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要在常态化排查预警和年度动态管理中持续跟踪监测。需要延续的政策主要是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如小额信贷帮扶应持续至合同到期,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到岗位协议到期,教育帮扶和“雨露计划”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等。行业部门的普惠政策按相关规定实施。

17.对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落实相关措施后,能否消除风险?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暂不消除风险。

18.对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如何通过“绿色通道”先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

: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急需帮扶的,经乡村两级确认,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 和乡村两级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原则上,录入“绿色通道”后1个月内,要完成对农牧户是否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 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监测对象识别程序补充完善有 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信息系统中备注说明情况后,从“绿色通道”中退出,同时中止相关帮扶措施。在不影响帮扶实效的前提下,要保障农牧户知情权,及时将“绿色通道”管理过程和帮扶政策实施情况告知被帮扶农牧户。“绿色通道”是临时的急救措施不能代常态化监测和监测对象识别程序。

19.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是否需要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

:结合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对农村低保 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此后,对新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牧户,要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 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各地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各层级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申请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牧户同步开展监测对象排查识别。鼓励社会综合保障水平较高的地区,探索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20.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牧户是否应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

:农牧户(含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是识别监测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但不是识别监测对象的唯一条件,更不是新的贫困标准。一些农牧户(含脱贫户)收入虽然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但收入稳定,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没有问题,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经过严格认定后,可不识别。

21.“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临时未保障到位的情形,是否不管人均纯收入,都必须识别为监测对象?

: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牧户(含脱贫户),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应识别为监测对象,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风险隐患。如果农牧户收入较高(扣除合规刚性支出后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出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未保障情况,可依靠自身能力解决的,根据实际情况,不识别为监测对象,但应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尽快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22.什么是“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但未识别为监测对象,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仅是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这两类情况均未将符合条件的农牧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应作为各类监督检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点关注的问题。

23.识别监测对象时,收入计算周期如何界定?

:收入计算周期,自农牧户提交申请书之日起,以上一月为基础倒推12个月为收入计算周期。如:某农牧户,2022年4月15日递交纳入监测对象的申请书,那他的收入计算周期以上一月为基础前推12个月,即: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收入计算周期。

24.识别监测对象时,如何计算人均纯收入?

: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或零星劳动等实际获取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从单位或雇主获取的现金报酬。定期发放的计时计件劳动报酬,以及翻译费、咨询费等;沿用脱贫攻坚16期统计口径,实物类报酬暂不计入。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将家庭成员拥有的各类财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支配使用获得的回报,以及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包括: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出租房屋 收入、出租设备和牲畜等动产收入、存款利息等金融资产收益、确权到户的光伏收益,以及其他农户通过自有财产等获得的收益的收入。转移性收入:获得的来自国家、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给予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的承包费用等,并扣减专项用于减少生产经营性支出的补贴。理赔收入: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 (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第三方赔偿等。合规自付支出:经“三重医疗保障”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 家庭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一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纯收入÷家庭人口数。

25.监测对象达到风险消除标准后,哪些可以风险消除? 哪些需要持续关注?

答:可消除风险:对收入持续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可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进行帮扶,不再安排帮扶联系人。需持续关注: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持续关注至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落实政策措施,直至问题解决且保障稳定。


教育帮扶

1.什么是失学?什么是辍学?

:失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理由从未上学接受义务教育。已办理缓学、免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及7周岁以下(含七周岁)未入学的儿童一般不视为失学。辍学是指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途停止上学,没有完成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中止学习的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理由未到校上课超过1周的视为疑似辍学,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月 视为辍学。

2.对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什么规定?

: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3.什么是“三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需要交费吗?

:“三免一补”是指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什么教育资助政策?

: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免除保育教育 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高 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 定的教科书,并提供国家助学金:对高等教育本专科及研究生给予国家奖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5.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答:义务教育学校可享受“三包”政策,年生均春季二类区4430元、三类区4530元、四类区4630 元;年生均秋 季二类区4520元、三类区4620元、四类区4720元可享受免费教育经费年生均小学260元、初中380元(学校统筹)。

6.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可享受“三包”政策,年生均春季二 类区4430元、三类区4530元、四类区4630 元;年生均秋季二类区 4520元、三类区4620元、四类区4720元。可享受免费教育经费年生均1240元(学校统筹)。

7.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享受“三包”政策,年生均春季4930元;年生均秋季5020元。可享受免费教育经费年生均1240元(学校统筹)。中职国家奖学金按照获奖人数人均6000发放。

8.“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对象是什么?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对象为在全国防止防返贫监 测信息系统中有子女接受国内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或全 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不含当年毕业生,就读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及通过成人自学考试入学的学生)。

9.“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重点帮扶县。本科生、高职(大专)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0元;中职生、预科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二)非国家重点帮扶县。本科生每生每年补助6000元 高职(大专)生每生每年补助 5000元;中职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预科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

10.“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如何申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申报方式。一是通过“雨露信易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二是由工作人员协助申报,对网络申报存在困 难的家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 得户主或学生同意后,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

(二)申报资料。一是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二是当年在读学生、新入校学生,均要提交学信网下载 的学籍证明。无学信网学籍证明的,根据学籍证明模板填报相关信息,并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提交。

(二) 审核流程。申报期内实行随报随审,审核程序为学生提交申请--村级身份资格上报--乡级身份资格初审--县级身份资格审核--县级学籍审核--村级公示上报--乡级公示初审--县级公示审核--资金划拨。

11.“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应补尽补全覆盖有哪些规定?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 庭)应补尽补全覆盖,所有补助对象的资助时间均为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中职或高职(大专)学生毕业后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及防返贫监测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医疗帮扶

1.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需要达到多少?

: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需要达到 99%(除参军、服刑、死亡等以外)。

2.哪些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绿色通道?

答:医疗救助对象全年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不受参保缴费期限制,仅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助?

:(1)全额资助: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老年 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边境一线群众及一、二 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年最高缴费 标准给予100%资助(2)定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 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困难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年最高缴费标准的90%给予资助。

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是多少?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 待遇保障水平,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5%以上; “两病”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 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 60%以上,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稳定在90%以上。

5.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有什么救助保障政策?

:统筹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救助保障。救助对象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年度限额15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限额30万元。

6.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 贫致贫人口有什么倾斜保障政策?

:2022年至2025年,对低收入人口实行按规定比例资助参保,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的倾斜保障政策,做到应助尽助。

7.返贫致贫人口有什么医疗救助政策?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返贫致贫人口享受与农村低保对象同等的医疗救助政策。返贫致贫人口已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按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救助。

8.过渡期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标准是多少?

:过渡期内,对脱贫人口中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本地(市)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纳入医保部门因病返贫监测预警范围;对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我区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纳入医保部门因病致贫监测预警范围。

9.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参保群众个人不缴费。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合规医疗费用,年度最高赔付14万元。

10.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 抗排异反应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狂躁 症、抑郁症、双向情感障碍、焦虑症、难治性强迫症、糖尿病及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多血症、高血压、脑血管意外恢复期的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系统性红斑 狼疮、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支气管哮 喘、慢性支气管炎、痛风(高尿酸血症)、慢性高原性心脏 病、风湿性心脏病心病、高血压性心病、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小球肾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系统介入术后治疗、癫痫、青光眼、血友病、大骨节病及并发症、结核病、布鲁 菌病、白内障手术、包虫病、过敏性紫癜、儿童孤独症、儿童脑瘫、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骨质疏松。

11.门诊特殊病怎么认定?

:参保患者可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 通过诊断后达到门诊特殊病病种认定标准的,在就医医院申请 请病种登记后按规定享受待遇。区外就医的参保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诊断后达到门诊特殊病病种认定标准的,凭就医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检查单(化验单)返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病种登记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12.门诊特殊病怎么报销?

: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患者,可凭医保码、社保卡、身份证任一凭证直接进行费用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自费)部分。在区外就诊的门诊 患者,若无法实现联网结算,患者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携带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检查单(化验单)、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13.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年度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合规医疗费用 100%进行报销。

14.如何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

: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 医生签约服务必须做到应签尽签。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四种主要慢病患者,必须每季度开展一次 规范化履约服务。患有其他疾病的患者,根据病情,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随访,确保做到应访尽访,详细完整记录履约服 务具体内容

15.什么是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

:(1)每个县建好 1 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藏医医院)。 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靠近或隶属于地(市)级行政区的县,地(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2)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职责。农牧区人口少于1000人的乡镇,且靠近或隶属县(行委)行政区的乡镇,县(行委)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求的,可不单独设立乡镇卫生院。(3)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建成 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以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牧区设置的流动村卫生室视同有村卫生室: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车程 距离就近的乡镇卫生院少于15分钟车程的,由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原则上不再设置村卫生室,也可根据实际多村统筹共建一个村卫生室。

16.什么是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

:(1)每个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对专科科室无合格执业医师的,通过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社会招录和院内调整等途径解决。(2)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无合格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由所在县县域医共体统一调配解决。(3)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并且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医执业资质相关证件,确保 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备村医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相邻村 卫生室村医或具备条件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也可由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提供服务。县(区)县域医共体也可通过社会招聘、县域内调剂及乡镇卫生院派驻方式,解决村卫生室无合格乡村医生的问题。

17.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固定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至少设三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2018 年以后新建的村 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至少设四室,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公共卫生室。牧区流动村卫生室至少要有一顶帐篷、供电设备及必备医疗器械、药品等。

18.村卫生室配备有哪些设备?

:村卫生室应配备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身高体重秤、消毒锅、出诊箱、治疗盒、紫外线消毒车(灯)、理疗仪、诊查床、药品柜、健康档案柜、健康宣传板、电脑、有盖污物桶、村医去向牌等设备。

19.村卫生室配备多少种药品?

:固定村卫生室至少配备60种以上的基本药物;乡村医生是民族医学背景的,至少配备80种以上中成药(含中藏 蒙药饮片);流动村卫生室至少配备50种常用基本药物。

20.大病救治的38种病种是哪些?

答: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儿童淋巴瘤、慢 性阻塞性肺气肿、尘肺、急性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内障、先天性唇腭裂、食道癌、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宫颈癌、卵巢癌、乳腺癌、膀胱癌、肾癌、严重精神障碍、重型癫痫、尿道下裂、脑卒中、艾滋病机会感染、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耐多药肺结核。西藏自治区脱贫地区大病救治病种数为38 种,较国家多8个病种,包括包虫病、肺结核肝硬化、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高血压、大骨节病。


住房安全

1.农牧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有哪些?

:农牧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经鉴定或评定确属 C 级、D 级危险房屋且该住房为农牧户唯一住房或无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 6 类重点对象。通过农户自筹 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已实施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2.农牧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什么?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牧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3.农牧民危房改造方式有哪些?

: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 C 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 级危房重建。鼓励采取 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 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4.农牧民住户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承担什么责任?

:农牧民住户是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居住房屋安全状况的自行监测和日常维修管护,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5.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民政部门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承担什么责任?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6.农牧民住房动态监测的范围是什么?

答:将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农牧民住房和历史悠久、传统建筑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受损的农牧民住房要纳入日常重点监测范围,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全生命周期定期体检制度。

7.农牧民住房日常动态监测有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以人找房”,依据本地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六类低收入群体及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定期实施住房安全逐户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以房找人”,及时有效组织乡镇、村定期对辖区内房屋,特别是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针对尚未纳入六类低收入群体的家庭收入困难,住房存在险情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关部门确认后,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8.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后应采取哪些管控措施?

:应立即组织督促住户搬离危险房屋,妥善进行安置,并采取物理封堵、清空生活物资等措施,加强后续跟踪管控,确保危房不住人。

9.有安全住房或已享受过危房改造等住房政策的是否继续享受帮扶政策?

:对另有安全住房或同一宅基地内有多栋住房,部分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时仍有一栋住房安全的,由农户自行修缮改造,不再享受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政策。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等住房政策但因自然灾害、改造年限较长等原因再次变成危房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10.少数无能力建房的特殊群体如何保障性住房安全?

:对少数无能力建房的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鼓励通过政府或农村集体组织统一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等兜底保障性住房安全问题。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