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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2021年09月01日 0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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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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