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决定
2020年11月13日 01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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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决定
八宿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八宿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马玉魁同志的八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杰同志的八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巴桑赤烈同志的八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索朗旦增同志的八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泽巴拉加同志为八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宗廷同志为八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杰同志为八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扎西江村同志为八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八宿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6日
来源:县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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